评选标准
“翔宇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外交学院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的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本科生。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遵循“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校训,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
4.申请学业奖学金者须是学习成绩优良,年级排名30%以内,平均绩点不低于3.5,获评年份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5.申请境外交换生类奖学金学生,须是持有境外院校正式邀请函,并已顺利完成境外学习,且未获得国家留基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奖学金、政府互换奖学金、联合培养硕士类奖学金、联合培养博士类奖学金等国家公派项目奖学金资助的,且成绩优良的在读研究生、本科生。
6.申请国际组织实习类奖学金学生,须是持有国际组织正式的实习录用通知书,并已完成实习按期回国的学生。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
7.境外交换生及国际组织实习生在境外留学或国际组织实习期间,应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遵守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每3个月向所在院(系、部)或驻外使(领)馆等提交学习和思想报告。
境外交换生及国际组织实习生应按学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所制定的学习计划或实习计划,按期回国。回国后须以适当形式向学校汇报留学或实习情况,并提交境外留学单位或实习机构的评价意见(包括成绩单、实习评价表等)。
境外交换生不得赴第三国或地区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国际组织实习生中途不得变更实习机构。
8.申请境外交换生类奖学金学生的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一外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境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9.具有外交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的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只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